关于申报株洲市2022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位优秀创业者:
根据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教育局、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株洲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株人社发〔2022〕34号)文件精神,现将株洲市2022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院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学生。
二、申报条件
1.创业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在株洲市依法登记注册创业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必须在株洲市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与注册地址一致(一照多址的以注册时间最早的为创业主体)。
2.在2017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之间登记注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桑拿、按摩、网吧、微商及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不得申报,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照相关要求,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登记注册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正常经营时间可放宽至6个月以上。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按在校生类别申报。
3.个体工商户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2人(含2人)以上,其他创业主体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6人(含6人)以上。员工需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校生创业者除外)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对已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录入信息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孵项目、创业培训合格学员创办的项目、市级以上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和株洲市“双创”服务专家团指导的创业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4.创业主体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株洲)、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
三、补贴标准
1.个体工商户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2人(含2人)以上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其他创业主体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6人(含6人)以上按2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已享受过人社部门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资料
1.《2022年度株洲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在校生使用《2022年度株洲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在校生)》(附件2)。
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报身份佐证资料、营业执照、法人银行卡复印件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其他创业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报身份佐证资料、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就业重点群体的身份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需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经学校就业创业指导部门审批同意,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身份证明。
4.创业主体正常经营的佐证资料: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经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员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在校生提供创业培训合格证);6-12个月的经营流水;6-12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5.提供信用中国(湖南株洲)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1.公开申报。具体文件通知已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huzhou.gov.cn)公布。从本文件公布之日起至12月16日前,申报对象可按创业属地的原则,向登记注册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在校生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市教育局。所有申报资料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审核汇总。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应对象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初步审核。初审经办人须对每位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各类证明、证件原件、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核定创业主体吸纳就业人数及补贴标准,与申报人在经营场所进行合影。
3.复核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走访、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补贴名单拟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本年度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由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六、其他事项
培训学校、幼儿园、诊所等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取得相应行政部门的行业许可证明。
学院咨询电话:0731—22713066 龙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1月22日